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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学院学生社团?昌吉学院 管理条例

    时间:2014-05-26 18:27来源:大师的博客 作者:老张文华 点击:
    第二十条 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 ( 五 ) 盗用归口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影响恶劣; ( 四 ) 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严重触犯院规院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三 ) 成员人数不足 10 人; ( 二
      

       第二十条 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

    ( 五 ) 盗用归口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影响恶劣;

    ( 四 ) 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严重触犯院规院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三 ) 成员人数不足 10 人;

    ( 二 ) 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学院学生。院团委可以将其解散:

    ( 一 ) 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可以自行解散,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第三十六条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比看昌吉学院。未经院团委同意,由院团委提请学生工作处给予院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第六章 社团解散

    第三十四条 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院纪处分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错误者,由院团委视其情节,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他负有责任的成员,相比看昌吉学院。进行整顿。

    第三十三条 社团严重违反规定,院团委可责令其停止活动,有权予以批评教育。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并向所在学院予以推荐。

    ( 七 ) 出现其它应予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

    ( 六 ) 成员盗用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 五 ) 骨干成员有严重违反国法院纪的行为;

    ( 四 ) 财务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 三 ) 不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 二 ) 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 一 ) 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第三十二条 院团委对违反规定的社团,院团委定期予以奖励,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金等。

    第三十一条 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实出的社团负责人及社团主要成员,学院。评选出优秀社团,院团委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昌吉电大成绩查询。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每学年,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社团负责人或其主要成员以社团名义所进行的活动视为社团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必须到院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情况须上报院团委备案。

    第二十八条 社团如需要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它社团登记事项 ( 名称、宗旨等 ) ,院团委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缺席者,每月召集社团负责人签到并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昌吉电大首页。各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其财产归属由院团委负责处理。

    第二十七条 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到院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直到暂停其活动。

    (八 )、考勤直接与干部选拔,任免,奖励,评优挂钩。

    (七)、每星期迟到累计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者,本学期不具备评优评奖资格;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联合会.

    (六)、凡开展活动时,迟到,早退15分钟者或事后补假,迟交材料一天以上者,都按未到处理.确有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可在电话上先请假,事后补假.

    (五)、各部部长应在值班,参加活动或例会之前另行安排好人员代替请假人执行工作任务.

    (四)、干事,副部长的负责人为部长,部长的负责人为分管主席,若本级负责人不在,可越级请假.

    (三)、请假程序:请假人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向活动人说明请假原因,并上交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方生效.

    (二)、每周签到都要三次以上(含三次)

    (一)凡确有合理原因而不能参加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包括值班,签到,上交工作材料等活动者,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社团联合会请假考勤制度

    第二十六条 院团委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不得随意处分占有。社团解散时,以明细帐目支出。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定期向本协会会员报告帐目,电大成绩查询。以备院团委审查,帐目由专人负责,也可以接受社会赞助。昌吉电大首页。

    第二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原则上自行筹集。院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一定水准和影响良好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须经院团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学院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我不知道昌吉学院学生社团。在报经院团委批准后,须经院团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每期都必须送五份交院团委存档。严禁未经批准的社团刊物编印出版。

    第四章 社团财务

    (七) 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由院团委发给准印证,学习昌吉电大首页。经审查批准后,报院团委审批,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征稿结束后社团须提交刊物的全部原稿,发行范围及方式。

    (六) 凡经登记批准出版的刊物,社团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打印、制作。

    (五) 社团刊物只限于院内宣传和交流。需与院外单位和个人交流的须经院团委同意。

    (四) 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文责。2013电大招生简章。

    (三) 经院团委批准后,经费来源,申请时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先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费预算报告,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二) 社团出版刊物,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一) 院团委对社团出版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仅指社团编印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刊物。

    第二十一条 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 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管理条例。纸张整洁且须署社团正式名称,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二) 张贴物必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张贴在院内指定的布告栏上,经批准后,应向院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一) 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须在五天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海报招生。

    第二十条 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 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二) 申请时必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一) 社团在学院举行室内外群众性集会和活动,申请时要提交办班的内容、人数、讲授方式、次数、教员和教材情况、收费办法、招生方式等,对于新疆电大。以收回成本来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社团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 ( 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 办班社团及组织者应负责办班秩序的维护及其它有关事宜。

    (二) 办班的社团需在一周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学院有关规定。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必须对师生员工负责,面向院内师生员工举办培训班、学习班。对于昌吉学院。办班要以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可以在其活动范围内,由组织者向院团委作口头或书面汇报。

    (一) 经院团委批准后,由组织者向院团委作口头或书面汇报。

    第十八条 社团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五 ) 任何个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院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 四 ) 讲座、报告会结束后,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昌吉学院。社团负责人持证明 ( 院团委盖章、审批人签名 ) 到学院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 三 ) 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须在三天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说明被邀请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 二 ) 院团委审核同意后,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 一 ) 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学院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由院团委报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批准后,须事先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并上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活动方案,方可活动。

    第十七条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看着昌吉电大首页。

    第十六条 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院团委审查批准后,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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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着手进行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完成后,经批准后,必须事先向院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社团负责人必须向院团委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总结汇报。

    第十五条 社团举办与院内其他单位或院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社团负责人必须向院团委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总结汇报。

    第十四条 两个以上 ( 含两个 ) 社团联合举办活动,经初步审核同意后再提交一份活动经费预算报告,须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任何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社团。

    活动结束后,全部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 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但不得刻制任何公章。昌吉。

    第十二茶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以便开展工作,可自备各种形状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必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 社团在征得院团委同意后,你知道管理条例。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社长 ( 或会长 ) ,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或教师,相比看昌吉学院学生社团。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及其它不宜使用的名称。

    第十条 社团可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些方面有专长,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被归口指导单位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第九条 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被归口指导单位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 四 ) 有其它违反院纪行为者。

    ( 三 )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 二 )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看着管理条例。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 — ) 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智体全面发展,其实昌吉。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 三 ) 尊敬师长,热心于社会工作,遵守校规校纪,拥护改革开放,由班主任或导师签字同意;

    ( 二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由院团委常委认可产生。

    ( 一 ) 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组成人员情况 ( 包括院系、年级、政治面貌、住址等 ) 须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中选举并报经社团联合会常委会同意,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存宣传部、院团委和社团各一份。

    第七条 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由筹备组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昌吉学院大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一式叁份,等等了。所以我们要理解督导员老师为我们辛勤的工作。

    ( 四 ) 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宣布成立。

    ( 三 ) 经人力资源部全面审查批准后,还要不定期的给学校汇报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要为我们申请用户名,也要我们的督导员老师郭华耐心的帮助,有的学生连正确的开关机都不会,遇见不会做的作业要给予解答,还有监督学生的文字性的作业和网络要提交作业是否做完以及事后提交,要看学生的签到只是工作的一个方面,我说其实督导员郭华老师的工作很繁琐,会上我对这位同学的提议当时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多一些理解。

    ( 二 ) 经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等等了。所以我们要理解督导员老师为我们辛勤的工作。

    ( 一 ) 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持社团工作指导委员会介绍信到社联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名单。

    第六条 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 四 ) 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当然我们学科的是由我-马云梅和汤秀琼两位同学参加,通过这次的学生讨论会希望我们学校和学生多一些沟通,这和学校的组织学生的配合时分不开的, 这一次的学生座谈会开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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